張平[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區委原書記]

張平[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區委原書記]

張平,男,漢族,1963年5月生,中國共產黨黨員,內蒙古大學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198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常委、東勝區委書記等職務。2015年8月3日,因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2016年8月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先後擔任鄂爾多斯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內蒙古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內蒙古烏審旗人民政府旗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委員會黨委書記等職務。
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中共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東勝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常委、東勝區委書記張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5月27日,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宣布自治區黨委關於我市部分領導幹部職務任免的決定。自治區黨委決定:免去張平鄂爾多斯市委員、常委、東勝區委書記職務。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31日,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委原書記張平(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決定逮捕

2015年8月18日,高檢網訊息:2015年8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委原書記張平(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中國共產黨鄂爾多斯中國共產黨鄂爾多斯

2016年8月據最高檢官網訊息,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區委原書記張平(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近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平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張平,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低價轉讓國有資產,情節特別嚴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簽訂履行契約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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